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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年考生关心的几个问题 |
| 时间:2009-3-10 16:02:13,点击:0 |
1. 2009年招生多少人?开设多少个专业? 答:2009年共招生 2200人,其中四年制本科生2000人,三年制专科200人。开设本科25个专业、专科3个专业。
2.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学历发放及毕业后待遇? 答: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、网上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长春大学光华学院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颁发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。毕业生就业、升学等待遇均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,毕业时有派遣证(报到证)。还可以自愿参加国家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。
3.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?采取了哪些措施? 答: 2003年-2007年以来,学院已有五届毕业生,总人数2522人,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十分严峻的形势下,我院就业工作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态势。学院参与或举办了多次大、中、小型招聘会,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平台,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,我院的就业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。随着毕业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,我院学生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。我院2007年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55人,占毕业生总数的5%(详见学院学工网http://www.ccughc.net ),有近40名同学出国深造,大多数毕业生走上了企事业等单位的基层工作岗位,个别优秀毕业生还就职于党政机关等基层工作岗位。近两年来,还有部分毕业生走上了参军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自主创业”之路。我院现有职业资格认定的职业指导师35名(含高级职业指导师一名),还形成了逐步配套的就业基地,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就业联系点。我们在杭州、大连、东莞、广州、长春等地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,并建立了几十个就业联系点,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创造了条件,提供了机遇。2004年——2007年连续四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%以上。 学院设立专门的就业办公室,致力于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。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,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。与全国各地相关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收集用人信息,定期向学生发布;组织召开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参加的供需见面、双向选择洽谈会;组织学生参加省、市及各地区召开的双向选择人才交流会;建立了毕业生就业网站,加强与各用人单位的网络联系,为学生网上求职、就业提供最新最快的信息。
4.学院住宿条件怎样?收费标准是多少? 答:学院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,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“吉林省标准化大学生公寓”。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吉林省教育厅、物价局、财政厅[2000]68号文件规定,四人间每人每学年收费1200元。
5.学院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? 答:根据考生所在省、市(自治区)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人数的多少来决定。只有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才能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6.学院的奖学金是如何设置的? 答:学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,设立了《国家奖学金》、《国家励志奖学金》、《国家助学金》,并按国家有关评审规定进行发放。
7.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有哪些? 答: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学生第二课堂、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,注重学生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。学院成立有爱心协会、读书社、晨曦文学社、光华剧社、网球协会、篮球协会、舞协等多个学生社团,人文教育讲座、文艺演出、体育活动比赛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蓬勃开展,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人文环境。
8.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是否可以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证书? 答:我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”,学院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秘书(涉外)、物业管理员、电子商务师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营销师、公关员、物流师、网络编辑员、心理咨询师、企业人力管理人员、项目管理师、电子商务师、理财规划师、广告设计师、企业指导人员等的考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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